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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桐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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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桐城市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桐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桐城市科协担任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根据《安庆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桐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有计划地推进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市科技馆和科普活动场所的建设,发展基层科普设施。通过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我市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制定《桐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1、制定《桐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指导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等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2、将科普基础设施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突出社会公益性,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中国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科协发普字〔2003〕30号)等相关政策,坚持科普设施的公益性原则,对全市科普设施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挪作它用的科普设施的科普功能。(各责任单位)

2、发挥科普设施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推动各类科普设施与学校素质教育的衔接。组织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将在科技馆等科普场所内进行的科普活动送到学校,同时也将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场所拓展到科技馆等科普场所,使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市教育局、市科协)

——进一步发挥科技馆、青少年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宫等基层科普设施的作用,改善设施硬件水平,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创造条件。(市科协、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3、丰富科普设施的活动内容,提高展教水平,增强吸引力。

——提高科普展览、展品设计制作水平和能力。加强科技馆常设科普展厅的建设。加强交流与合作,丰富科普展览的内容。(市科协)

——组织开展各类科普设施的管理人员培训,加强不同类型设施间使用和管理的经验交流,提高利用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的水平;加强展品、展示内容和活动形式的研究开发。(各责任单位)

——推进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4、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发挥它们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作用。

——发挥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资源优势,以不同方式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的实验室、博物馆、天文馆等要增设互动科普设施,定期对公众开放。(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拓展和完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不断开发满足青少年参与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设施;发挥科普类青少年教育基地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

——增强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科普教育功能,将有关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内容,促进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的提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增强职工学校、文化宫、俱乐部等企业文化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逐步对全市工会系统的职工学校、文化宫或俱乐部进行设施的提升与改造,并组织开展各种科普活动,吸引职工参与科普活动,使它们作为企业科普活动的重要阵地,满足职工群众获得科普教育、提升科学素质的需要。(市总工会)

——完善妇联系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普设施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合广大妇女、儿童科普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主题活动,强化妇女活动中心实践育人功能。(市妇联)

——发挥各类家长学校(包括社区家长学校、农村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以及设立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的家长学校)在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广大家长科学素质的提高。(市妇联)

(三)加大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

1、将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街道(乡镇)的评比和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的考核内容,推动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市科协、市文明办)

2、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科普设施建设,在城乡社区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站);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推进“农民科技书屋”建设;加强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解决部分村级党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总工会)

(四)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设施建设

1、研究制定有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的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科协)

2、研究制定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的政策和措施。(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3、推进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延长和修订工作。(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 2008年重点工作

(一)发展科普基础设施

1、研究、编制《桐城市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2、制定市科技馆常设展厅科普展品方案,进一步完善科技馆科普展教功能。(市科协、市发改委)

3、指导市科技馆和科普活动场所建设。(市科协、市发改委)

4、研究关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实施意见。(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科协)

5、部署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计划。(市委组织部)

6、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技工学校和企业建设以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主题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成立流动电影放映队,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对农民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培训。(市总工会)

8、对共青团、妇联所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进一步调查摸底,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大力推动青少年宫建设,努力扩大青少年科普活动阵地覆盖面。(团市委、市妇联)

(二)提高科普基础设施展教能力

1、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的试点工作。(市教育局、市科协)

2、推动科技馆常设展品和主题展览的交流与共享,丰富科技馆的展示内容。(市科协)

3、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教育基地功能,对部分家长学校骨干、家庭教育指导者进行培训;开展农村剩余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培训。(市妇联)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要明确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要加强协调与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要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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